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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兰州牛肉拉面”注册商标——
2010-9-6发布
营业面积应在80平方米以上
  “兰州牛肉拉面”注册商标。本报记者 崔雪茜 翻拍

  本报讯(记者崔雪茜)今后只要认准了红日、绿色牛头剪影及“兰州牛肉拉面”字样组成的注册商标,不仅在国内各地,或许在国外的某个面馆,都可以品尝到兰州牛肉拉面。7月1日,记者从兰州市商务局了解到,《兰州牛肉拉面商标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于当日起实行。这意味着凡是符合“兰州牛肉拉面”注册商标使用条件的企业和个人,都可以使用该商标。不过,据介绍,有了使用权并不代表享有“终身制”,与《暂行办法》同步成立的“兰州牛肉拉面”评定委员会,将对商标采取动态管理,并对商标使用企业进行每年一次的申报审定,如发现不符合继续使用商标条件的企业,将予以摘牌。

  20个工作日内 对申请人提出审核意见

  近日,兰州商业联合会制定了《兰州牛肉拉面商标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对于收到企业或个人提交的兰州牛肉拉面商标使用申请书,兰州商业联合会将从收到申请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和状况的实地考察,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对符合商标使用条件的申请,双方将签订兰州牛肉拉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由申请人领取兰州牛肉拉面商标准用证和兰州牛肉拉面商标标识样本。

  注册商标使用 地域不同用法不同

  “兰州牛肉拉面”注册商标的使用按照地域不同,有两种不同的使用方式。即凡在兰州行政区划内,已经营或拟经营兰州牛肉拉面的餐饮企业或个人以及生产经营与兰州牛肉拉面相关、相配套产品的企业或个人,申请兰州牛肉拉面商标的,采用普通许可方式,对连锁经营企业,由总店或公司统一申报,一店一证。而凡在兰州行政区划外,已经营或拟经营兰州牛肉拉面的餐饮企业或个人以及生产经营与兰州牛肉拉面相关、相配套产品的企业或个人,申请兰州牛肉拉面商标的,采用独占或招标方 式许可。

  申请商标 须同时符合四个条件

  《暂行办法》规定,申请兰州牛肉拉面商标的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具有依法登记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证照;营业面积应在80平方米以上,或生产加工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符合《兰州牛肉拉面馆(店)分等定级》三级标准以上;申请使用兰州牛肉拉面商标前三年期间,无被有关执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按照《兰州牛肉拉面标准》规范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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